各代理記賬機構: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有關規(guī)定和哈密市財政局《關于做好哈密市2024年代理記賬行業(y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代理記賬機構嚴格按照財政部令98號第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審批機關報送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專職從業(yè)人員變動情況”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凡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的代理記賬機構及已辦理備案登記的分支機構均須完成年度備案。現將伊州區(qū)2024年度代理記賬機構備案情況公告如下:
2024年,伊州區(qū)應開展年度備案的代理記賬機構共計76家,其中:總部機構74家,分支機構2家,共完成年度備案76家。
以上情況,特此公告。
哈密市伊州區(qū)財政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哈密市伊州區(qū)代理記賬機構2024年度備案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