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區(qū)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趙紅麗
根據工作要求,現述法如下:
一、履職情況
(一)上年度述法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上年度述法反饋的問題,我以認真的態(tài)度做好問題整改落實,目前反饋問題都已整改完畢。
(二)加強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素養(yǎng)。
一是帶頭學法用法懂法,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堅持把學法懂法作為履職必備條件,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制定了《伊州區(qū)財政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定期學法制度》,進一步推動領導班子帶頭學習、模范踐行,2023年共組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交流討論方式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3次。
二是深化普法宣傳。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密結合起來,依托自治區(qū)“法治講堂·逢九必講”、哈密市“一月一講”法治講座,伊州區(qū)“鄉(xiāng)村振興·法治講堂”、法宣在線平臺等多種形式組織干部參與法治學習教育,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切實提高干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zhí)行力,培養(yǎng)干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能力,堅定不移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建設各項工作。
(三)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提高法治建設水平。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局法治建設領導小組,明確責任科室和工作人員,明晰責任和任務,統(tǒng)籌推進機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是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huán)節(jié)親自協(xié)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層層壓實責任。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額資金使用等均通過黨組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推動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充分發(fā)揮局黨組在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
(四)充分發(fā)揮法律監(jiān)督職能,推進法治建設。
一是加大監(jiān)督指導力度,開展會計監(jiān)督檢查工作。結合實際,嚴格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的監(jiān)管要求,選定哈密市伊州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哈密市伊州區(qū)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執(zhí)法局和哈密市伊州區(qū)城北街道辦事處3家單位,就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準則制度執(zhí)行情況、會計基礎工作、內控制度建設、財政存量資金收回盤活、往來資金清理、固定資產賬務處理、控制“三公”經費等情況開展會計監(jiān)督檢查。
二是加強督導整改,促進合規(guī)經營。2023年針對轄區(qū)內2家小貸公司、1家擔保公司、8家典當行存在的“貸款準備金計提不充分”、“到期當品長時間逾期”、“存在關聯(lián)交易”等問題進行整治,通過下發(fā)《整改通知書》、約談高管等方式,督促各機構制定整改計劃,合理有效的進行整改,促進各類金融機構依法依規(guī)經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增強理論武裝意識,加強隊伍建設。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自覺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理論武裝的必修課,以真抓實干為導向,加強干部的法律知識學習,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標準,進一步提高財政局干部隊伍整體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是堅持以上率下,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履行黨政主要領導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健全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重大事項會前學法等制度,推動學法制度化、常態(tài)化,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法治思維和法治素養(yǎng)。
三是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積極組織普法宣傳活動,豐富活動開展形式,充實普法宣傳活動內容,充分調動干部積極性,以活動開展實效為導向,按照宣傳普法對象的實際需求,準備宣傳內容,提高普法宣傳實效,靈活運用黨員干部“雙報到”、進社區(qū)等載體形式,扎實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用活群眾語言,注重互動交流,將日常宣傳和集中宣傳相結合,營造良好的學法用法氛圍。確保普法宣傳內容入腦入心。
四是堅持依法履職,助推法治建設深入開展。堅持以法治思想為指引,準確把握憲法對財政工作的新要求,充分發(fā)揮財政機關職能優(yōu)勢,在區(qū)委、區(qū)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扎實做好各項工作,助推法治建設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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